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流程>>正文 |
工伤认定申请及报销流程 |
2020-04-23 11:17 |
注释: 1.工伤认定申报需携带材料: 本人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自述受伤详细经过,包括时间、地点、缘由、电话号码); 在场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2人以上需签字及电话号码); 部门证明(部门盖章或领导签字); 医院诊断书及CT或X光检查片子、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人事处要准备单位出具的材料单位提供:工伤事故报告书;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报销需携带材料: 诊断书复印件; 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门诊明细或住院费用清单; 医疗费收据(原件、复印件*收据上医院章必须清楚);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丹东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如外地出差发生工伤需单位提供证明; 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理赔单。 3.老工伤旧伤复发二次报销需携带材料: 医院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或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明细或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复印件,收据上医院章必须清楚)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丹东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校内联系人:沈妍其 咨询电话:0415-3772930 办理地点:辽东学院临江校区文萃楼1204 5.丹东市人社局工伤科咨询电话:0415-3105711 0415-3105753(工伤认定) 0415-3105780(工伤报销) 0415-3105245 (旧工伤复发二次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