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非主体系列职称评审积分公示(第一次)
全校教职工:
根据学校职改办统一安排,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科研处复核,现就2021年职称评审非主体系列参评人员科研积分予以公示(具体积分情况请登录科研处网站查阅),公示期3天(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持书面材料到科研处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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