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科研奖励与经费资助公示(第二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据《安康学院科研业绩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试行)》(校发〔2021〕252号)文件精神,由教职工本人申报的2023年度科研业绩成果经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科研处复核,现将相关成果名单予以公示,请成果申报人及时查看(详见科研处网站)。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公示的学术论文、项目等成果为进入学科专家评审阶段成果,学校在本次公示后将组织学科专家对此类成果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发展基金资助。
2.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2日
3.联系人:邹 裟 3261801(负责科研成果);谢 蕊3261072(负责科研项目)
科研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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