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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56手机版,日博best365官网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1年12月02日      关注 :次

  
各院系: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要求,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严格遵照落实。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期末课程考核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根据教学计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于2012年1月4日之前随堂进行。
    (2)考试课程:2012年1月5日—6日(第十九周星期四、星期五)进行全院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1月7日—9日进行专业课程考试,由各院系负责安排实施。要求涉及公共课命题的院系于12月23日前将所有公共课程考试、考查科目的试题按要求交教务处文印室(2112办公室,联系人:王咏梅 联系电话:3261124)。12月16日前将公共课程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科。12月30日前报送本院系专业课考试安排表和考试期间领导值班安排表。
    2.期末考试试卷的准备工作
    (1)各院系要组织教师学习《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管理条例》,认真命题,规范制作试卷。教务处和各院系指定专人按规定程序负责试题和试卷的交接。专业课试卷由各院系负责印制、保管和分发,请各院系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公共课试卷由公共课教研室主任组织命题,严把试题质量关,任课教师负责分装,教务处负责考前临时保存和分发。
    (2)期末考试试卷印制请按照教务处《bet356手机版,日博best365官网考试工作中试卷命题与试卷印制有关事宜的说明》(教字〔2010〕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严肃考风考纪
    (1)学院成立考试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全院的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各院系要成立以院系主任(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做好考试安排,加强对考试各个环节的检查、落实。
    (2)各院系要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工作,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守则,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管理条例》,督促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或图书借阅证)按时参加考试。对于顶风违纪的学生,将按照《安康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4.及时做好期末课程考试评卷和学生学业成绩记载工作
    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强考试成绩管理,严格要求教师按照《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和记载办法》记载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成绩单及平时、期中成绩记载依据(含考勤表、提问积分、平时测验、期中考试成绩单等)由授课教师装订后交所在院系存档。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截止2012年1月16日)将课程考核的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锁定,不再接受成绩录入。对未按要求录入成绩的任课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的编排工作
    1.教学任务下达工作
    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教务处《bet356手机版,日博best365官网确认并报送下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教字〔2011〕40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于12月7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准确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合理规划合班或分组上课形式,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妥善安排教学场地,输出打印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A4纵向2样式),存档。
    2.课程表的编排工作
    基本要求:下学期课表编排优先编排2011级新生各班级课表,为新生提供比较合理的教学环境,方便其学习;尽量避免师生跨校区上课和晚上、节假日上课;努力做到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满足教学需要。
    3.时间安排:
    (1)12月8日教务处将组织各院系教学主任(院长)和教学秘书进行教学管理培训,集中检查执行教学计划的的落实和下学期教学任务的下达情况。
    (2)12月9日对全院课程表进行初步编排。
    (3)12月12日—16日各院系通知教师查看课程表,对课表编排进行检查与调整。
    (4)下学期开学试行两周后,打印下发正式课程表。
    三、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
    各院系严格依据《bet356手机版,日博best365官网印发<安康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院发〔2011〕70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康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方法说明书(试行)的通知》(教字〔2010〕45号)规定的办法,通过教务系统对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情况进行统计。具体工作要求:
    1.工作量确认和申报
    各院系通知教师于12月12日—23日,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系统已统计的教学工作量,补报其系统未能统计的或遗漏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量,申报承担考试的工作量(含补考),修正系统统计有误的教学工作量,申报时应注意:
    (1)本次只在教务管理系统web子系统上,填报本学期系统未计入的实践、实验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申报的每个项目,务必正确选择开课部门(授课教师所在院系),准确填报项目名称,并按照新修订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11〕70号)核算填报工作量(保留两位小数),简要填写项目说明,并尽量用公式表示,以便于审核。
    (2)系统已经统计的工作量,不要在【教师工作量申报】页面再重复申报;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不在本学期填报;承担毕业班以及2011级新生课程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应对照系统已统计的工作量按照实际授课情况填报、统计。
    (3)课程内的实验课,系统已按照理论课工作量计算办法作了计算,因实验分组或实验计划变化,导致系统统计工作量有误的,请按照实验课工作量计算办法在网上填报差额部分;系统统计的工作量比实际多出部分,请在网上填报相应的“负数”,系统会自动扣减。
    (4)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在网上申报6个课时的教学研究工作量;行政兼职教师以及外聘教师不能申报教学研究工作量。
    (5)为公平、合理统计工作量,中秋节9月12日,国庆节10月3日-5日,共计4天,放假未上课,原安排在这4天内课程的工作量系统已经扣减;因放假不能完成教学计划,需要补课的,请提前在教务系统中作补课,系统会重新计入工作量。
    (6)系统统计有误的或未在教学系统中下达教学任务所产生的工作量,请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批后,书面报教务处审核计入。
    (7)逾期未填报工作量,系统自动锁定,不再接受补报工作量。
    2.教务系统统计的工作量审核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事关学院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校园和谐稳定的大局。工作量的统计审核权在院系,责任也在院系,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院系主管教学领导要组织教研室主任,严格依据院发〔2011〕70号文件精神,仔细核算每个教师工作量,并请按照教务处〔2010〕45号文件说明的操作方法,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师资管理”菜单下的【统计工作量】页面中,核查系统已统计的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系统统计有误的,向教务处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教务处核查后予以修改。
    3.网上填报工作量的审核
    教师通过网上填报的工作量,院系审核后方能生效。院系应予以及时审核,对于教师申报不正确的记录应做“单条记录审核未通过”处理,并通知教师重新填报该项目,重新审核。
    4.工作量报表输出报送要求
    网上填报的工作量,经院系、教务处两级审核后,可在“师资管理”菜单下的【统计工作量】页面中,输出院系教师个人工作量登记表和院系任课教师工作量汇总表。请各院系于12月25日之前将系统生成的教师个人工作量统计表和院系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签章)),报教务处教务科。
    5.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结果公示后,如发现问题请向院系、教务处或学院监察处投诉,教务处将协同解决。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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