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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公告(AKXY2015—MZ001)

2015年07月24日      关注 :次

    根据安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门面房管理有关规定,现对位于汉滨区新城育才西路(原西校区家属楼前)、香溪路等门面房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位置:原安康学院西校区汉滨区新城育才西路六个店铺10间门面、香溪路四个店铺6间门面。
    房屋权属:土地及房屋产权归安康学院所有。
    房屋面积:请到报名处咨询或实地查看。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一次性招租确定三年承租权,租赁合同分年签订,承租户不得再对外分租或转租。
    二、招租程序
    1、发布招租公告;
    2、参加招租竞标的单位或个人按期到bet356手机版,日博best365官网:报名,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察,符合承租条件的报名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招租会议;
    3、举行公开招租会议,由学院招标领导小组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双方执行合同约定。
    三、报名须知
    1、承租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参加招租的单位须提供单位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正式公章);参加招租的个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私章或手印)。房屋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门面房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间。未中标单位或个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或个人中标后不签署协议或不履行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在租赁双方履行完协议,退还房屋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4、所有报名方不管中标与否,有招租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自行承担。
    四、凡参与本次招租的投标方,除在开标前有书面说明外,均视为全部接受与遵守本公告。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7月31日17:30前(周六、周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安康学院资产公司(江南校区5号教学楼5208室)
    3、开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377298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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