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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校史馆建设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2024年01月19日      关注 :次


校史馆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展示学校发展历史、办学理念、文化积淀和育人成果,学校启动校史馆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康学院校史馆建设概念性设计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康学院校史馆建设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

2.项目地点: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图书馆一楼西南角

3.项目总预算:校史馆建设项目总预算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4.设计面积:展厅建筑面积约580平方米(以建筑图纸面积为准),以及周边廊道等。

5.功能定位:一是档案实物的陈列保护功能;二是传播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三是发扬优良传统的承载功能;四是加强学校宣传的媒介功能;五是促进交流合作的中介功能。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

概念性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设计理念、设计主题、设计原则及设计创意等说明;

2.展陈布局和流线设计;

3.展陈脉络、展陈重点及亮点特色;

4.展陈大纲;

5.展厅及周边廊道空间设计与效果图(总平面图、整体布展效果图、布展流线图、分区平面图、分区效果图、重要位置的平面图及剖面图和立面图、局部效果图、声光电呈现形式等);

6.校史馆建设项目总概算(尽可能细化,按工程类、设备货物类、服务类等列出项目清单,分项目估价,以及项目总体概算)。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围绕学校“服务基础教育、服务‘三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三服务”办学定位和艰苦办学优良传统,明确展馆主题。聚焦“史”的展示与表达,全面梳理和展示学校在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显著特点、文化积淀和办学成果。要突出展陈重点亮点,体现政治性、科学性、艺术性、育人性的相统一。

2.创意独特、布局合理。适当体现秦巴汉水等地域文化特色,充分考虑建筑空间与周围景观的特点,使校史馆与江北校区和谐共融、相得益彰。展陈手法上既运用传统展陈手法彰显人文情怀,又注重科技感和数字化,采用现代展示手段体现时代特征,让参观者都能找到情感“共鸣点”。设计方案需满足消防、排风、防潮等要求,整个空间设计要体现人性化、合理化,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每部分空间比例划分合理,内容展陈饱满。

3.色调舒适、展陈新颖。整体色调体现历史厚重感和绿水青山理念,与学校江北校区视觉形象协调一致。各展区根据展示内容的不同,采用适当色彩对展区内容进行烘托展示和氛围营造,使色彩服务于空间,空间服务于内容,各展区过渡自然,风格协调;围绕展陈主题,贴切采用图文展板、实物展陈、情景重现、多媒体等多种手法,充分考虑展项表现形式、展示方式、展示效果与观众体验,兼顾内容信息的可更新性,体现原创性,避免风格千篇一律,同步建设线上校史馆。

三、征集对象资质要求

向具有行业经验及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展开公开征集,征集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水平)证书(有效期内)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设计方自202111日以来,具有校史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展厅设计业绩或承担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交最多不超过2项);

5.设计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412418:00点前,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的设计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在收到材料后1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电子函件回复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勘察

  202412714:00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设计单位到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安康学院1号行政楼1112室,现场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原件在资格复审后退还),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现场踏勘,并获取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征方案提交、现场演示及评审

1.应征方案提交

20242299:00点(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现场提交应征文件至安康学院1号行政楼1112室,提交后不予退还,逾期不予受理。应征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说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理念、设计主题、设计原则及设计创意,展陈布局和流线设计,展陈脉络、展陈重点及亮点特色等依次进行说明。

2)展陈大纲

展陈大纲由设计方自行编制,应全面体现学校的办学历史与发展成就。大纲文本至少包含三级标题,体现每部分展示内容及展示手段。

3)展厅及周边廊道空间设计与效果图

设计效果图应充分表达设计方先进的设计理念,最大限度整合征集方展陈意图,应包括展陈内容的各方面:展馆内顶面、立面、地面及门厅外标识等空间环境设计;展柜、图文展板、说明牌等展具设计;浮雕、场景、艺术品设计;多媒体及智能化应用设计;专业照明及电路设计;消防设计;空调新风设计等。

4)校史馆建设项目总概算

设计方需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概算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概算等,如无完整总概算方案,则视作方案无效。

5)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函

2.现场演示及评审

设计单位按应征文件提交先后顺序对应征方案以PPT形式进行现场演示,演示时间15-20分钟,学校评审组以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打分。

(四)公示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排名第一的设计方即为中选单位,学校按照6.8万元(含后期深化设计费等)支付设计费,排名第二、第三的方案分别支付2万元、1万元(以上均含税)的设计补偿。对于未入选方案的落选理由,学校不再进行专门解释说明。

五、其他事宜

1.应征文件需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资料需装订成册,其中说明性文件A4铜版纸打印,图纸A3铜版纸彩印,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中说明性文件采用PDF格式,平面图须同时提供dwg格式和jpg格式,电脑渲染图等图片文件应采用中国通用的应用软件制作。

2.概念性设计方案必须保证原创性,如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法律纠纷,由设计单位负责,与学校无关。评审前三名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归安康学院所有,学校享有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和应用,无须征得设计方的同意。

3.中选方案的设计单位必须配合学校进一步完成方案的深化设计,包含效果图、布展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详细清单编制等装修布展施工前的所有工作,形成完整的设计方案且通过学校一致认可,并配合后期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咨询和现场技术服务,保证设计方案的完整高质量落实和呈现,并对设计方案负责。

4.设计单位对学校所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查阅、使用及转阅,资料中所涉及的文字、图片、数据、表格等均属学校所有,未经同意,不得他用。

5.设计单位向学校提交设计作品成果即视为接受上述要求,受到上述要求的约束。

六、联系方式

人:李友海

联系电话:13659151557

电子邮箱:328979082@QQ.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安康学院


附件:安康学院校史馆建设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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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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