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一)
项目概况
安康学院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4-068
项目名称:安康学院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第1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
大米 |
25kg/袋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元 |
2 |
第2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面粉采购项目 |
面粉 |
25kg/袋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元 |
3 |
第3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项目 |
食用油 |
20L |
详见采购文件 |
大豆油200.00元 菜籽油240.00元 |
4 |
第4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鸡蛋采购项目 |
鸡蛋 |
kg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 |
5 |
第5标段:安康学院学生食堂鲜面条(含饺皮、米线、米粉等)采购项目 |
鲜面条(含饺皮、米线、米粉等) |
kg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供货期定为“1+1”年模式,首阶段供货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期间供应商需严格依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全部货物,并完成相关配套服务。本项目在预算不变、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不超过两年。若首年验收未达标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安康学院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授权;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场所、仓储场地、配送团队以及充足的货源和产品仓储,场所和2小时内送达食堂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述材料;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授权;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场所、仓储场地、配送团队以及充足的货源和产品仓储,场所和2小时内送达食堂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述材料;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授权;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场所、仓储场地、配送团队以及充足的货源和产品仓储,场所和2小时内送达食堂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述材料;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场所、仓储场地、配送团队以及充足的货源和产品仓储,场所和2小时内送达食堂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述材料;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合同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场所、仓储场地、配送团队以及充足的货源和产品仓储,场所和2小时内送达食堂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述材料;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缴费,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可兼投以上5个标段,但不得兼中2个以上标段。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学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联系方式:0915-3261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0915-322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915-3220051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上一条:安康学院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二)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闭】